公 告
为加强学校法治建设,规范学校管理,维护学校合法权益,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,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工作职责
1.为学校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,解答相关法律问题,并在甲方要求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;
2.为学校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;
3.审查学校工作中所涉及的一般法律文件和民事合同,其中包括经济类合同中付款条款和财务付款条件的审查。
4.协助学校健全合同管理相关制度;
5.根据学校委托,参与经济纠纷的协商、调解、仲裁和诉讼活动;
6.协助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、对甲方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及实务培训;
7.向学校提供最新法律动态及司法解释;
8.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由律师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。
9.每周五上午安排1名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律师到甲方处坐班,甲方提供办公场所。
二、资格要求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证书,且年检合格。
2.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满五年以上,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。。
3.熟悉教育领域法律法规,具备处理学校法律事务的能力。
4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。
5.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。
四、服务期限与报酬
1. 服务期限:一年,服务期满后,根据双方意愿可协商续签。
2.法律顾问费:每年为人民币贰万元整(¥20000.00)
五、报名方式
1.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、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送至学校校办。
2.材料封面请注明“律师事务所名称”。
3.报名从2025年2月21日起,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7日。
六、联系方式
1.联系人:舒翔
2.电话:8386708
2025年2月20日